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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与绵遂高速进行债务重组 加速应收款项清收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康曦)成都路桥2月3日晚公告,为加速应收款项清收防范经营风险,公司与四川绵阳绵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简称“绵遂高速”,曾用名四川汉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签署《(2015)绵民初字第3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和解协议》,就绵遂高速欠付公司的应收款项本金9244.81万元(不含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诉讼费)进行债务重组,绵遂高速向公司支付应收款项本金6471.36万元,剩余应收款项本金2773.44万元及全部利息(包含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视为债务重组损失。此款项收到后,涉及上述应收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完全解除。
  公告显示,本次债务重组涉及债务为绵遂高速欠付公司的工程款、履约担保金等债权本金以及各项费用的相应利息等。公司于2008年10月和2011年5月与绵遂高速分别签订《绵遂高速公路绵阳段路基工程LJ09合同段施工合同协议书》和《绵遂高速公路绵阳段路面工程施工LM01合同段合同协议书》,承建绵遂高速绵阳段上述相关合同段工程。工程竣工审计并投入运营后,绵遂高速一直未按合同及时、足额偿还公司债务。
  公司于2014年6月起诉绵遂高速偿付工程施工款,经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绵民初字第31号《民事判决书》裁判,判令绵遂高速应支付公司工程款、履约担保金、保留金、质量保证金、工程变更费用、改道费用等债权本金共计1.06亿元以及各项费用的相应利息等。
  自2015年2月至今,绵遂高速主动履行或经人民法院执行累计已支付1335万元,尚欠债务本金9244.81万元(不含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诉讼费)。近期,经公司与绵遂高速再次积极协调,协商达成一致,通过债务重组方式解决上述债务。
  成都路桥表示,综合考虑绵遂高速前期债务偿还和当前经营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债务重组有利于加速应收款项清收,有利于日常经营风险防范,进一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该应收款项属于长账龄应收款,截至公告日,公司已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债务重组后,公司转回已计提的坏账准备预计将增加公司当期损益金额6471.36万元(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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