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退市秋林:大股东所持7118.68万股股份被司法划转

宋维东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宋维东)退市秋林(600891)3月31日晚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来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公司大股东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限售流通股7118.68万股股票被司法划转给联储证券。

  据悉,联储证券为联储证券众信融益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该资管计划投资标的为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人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以上市公司退市秋林限售流通股进行质押融资。

  因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违约,经诉讼程序,融资方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质押至资管计划项下的7118.68万股退市秋林股票,经过法院两次拍卖后流拍。联储证券通过以物抵债的形式受让该部分股票。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退市秋林股份7118.68万股扣划至联储证券。

  本次司法划转完成后,联储证券持有退市秋林7118.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3%。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持有退市秋林1.61亿股(目前均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26.06%,仍为退市秋林第一大股东。

  因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18年、2019年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退市秋林股票自2020年3月18日起暂停上市。2021年2月23日,退市秋林披露了经审计的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2亿元,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2.14亿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中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经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上交所已于3月11日决定终止退市秋林股票上市。退市秋林股票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4月30日。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