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金蝶征信总经理朱海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将促进征信业务市场高质量发展

齐金钊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齐金钊)日前,央行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在《办法》即将正式实施之际,金蝶征信总经理朱海勃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征信领域广泛应用,大量有效“替代数据”被采集、分析和应用于判断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征信已突破传统借贷信息共享的范围。在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出台的背景下,《办法》的出台将促进征信业务市场高质量发展。

  朱海勃表示,《办法》对征信产业链的参与者都有所规范,意味着监管部门在征信行业中的管理对象不仅限于征信机构。同时,在业务层面规范了“替代数据”的采集和使用,也将各类新兴征信活动纳入了管理范围内,原本部分大数据企业、信息技术公司“无证驾驶”的业务模式今后都需要持牌经营,将新兴征信活动纳入法治监管的轨道。配合不久前监管“断直连”的要求,《办法》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取得合法征信业务资质的市场机构开展商业合作获取征信服务,更是加速了市面上助贷平台与金融机构间业务合作模式的重塑,要求提供助贷服务的互联网平台与合法合规的征信机构开展合作,将促进金融机构和征信机构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使小微企业、长尾客户在享受普惠金融服务时的数据信息收集、整理等过程变得更加规范。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和消费金融的蓬勃兴起,从服务场景、数据类型到风控技术,征信和风控产生了很多新的变化。对此,朱海勃认为,《办法》的出台为行业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向,作为持牌企业征信机构的业务主责将更加明确。《办法》规定征信机构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信息使用者的身份、业务资质、使用目的等进行必要的审查。征信机构应当对信息使用者接入征信系统的网络和系统安全、合规性管理措施进行评估,对查询行为进行监测。发现安全隐患或者异常行为的,及时核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停止提供服务。同时,《办法》规定征信机构应当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制定涉及业务活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保障征信系统的安全。

  “公司未来将持续构建企业数字信用体系,促进数字信用在产业链、价值链的延伸拓展,打造可持续的信用生态系统,以信用科技支持实体,助力数字经济发展。”朱海勃表示,作为一家旗下业务具有人民银行企业征信资质备案的企业,成立至今,金蝶征信创造性地将金蝶数据能力与信用科技相结合,形成集企业征信、评信、用信于一体的全链条创新。 依托金蝶征信独特的场景与大数据征信优势,对小微企业而言,能够打造数字信用资产以获得更优质的金融服务,对中大企业而言,能够对上下游客户的履约行为和履约能力进行精准判断;对金融机构而言,能够建立全流程小微信贷数字化能力,有效跨越“产品难、获客难、风控难”的三大鸿沟。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