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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回购持续升温 “真金白银”提振信心

证券日报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及发展战略等因素后,公司决定开展实施股份回购事宜,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3月29日,一家上市公司在交易所互动平台上称。

  事实上,今年以来,实施股份回购的上市公司不在少数。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截至3月29日发稿前,年内已有132家A股上市公司推出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方案,预计回购金额上限合计达360.07亿元。同时,有317家公司披露回购进展公告,实际回购金额达178.96亿元。

  股份回购作为资本市场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是提振信心的重要举措。

  信心,一方面,来自一系列政策的支持和引导,包括拓宽回购资金来源、适当简化实施程序、引导完善治理安排,为上市公司灵活、便捷实施回购“铺路搭桥”。

  此外,一直以来监管部门对此持支持态度。例如,最新一次表态出现在3月16日,证监会党委在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后,迅速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就抓好贯彻落实进行研究部署,提出“要鼓励上市公司加大增持回购力度”。

  另一方面,源自对中国经济的看好。目前,我国主要宏观经济指标运行均在合理区间,各方面稳增长政策持续发力,这都增强了上市公司对发展前景的信心。

  基于以上两点,可以预期,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动作将继续升温。

  股份回购提振信心的效果关键在于落实。需要警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例如,“忽悠式回购”“作秀式回购”,会导致回购“雷声大雨点小”,实际回购金额与预案相差巨大;“边回购边减持”,会引发投资者质疑公司回购是为了抬高股价进而出清。

  回购旨在向市场、投资者传递出“对公司发展有信心”“对公司长期价值认可”的信号,而上述行为,不仅会伤害投资者,更将成为企业诚信的污点。如果涉嫌程序违规、操纵股价,还可能面临监管处罚。

  根据今年1月份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及相关方违反规则,或者未按照回购股份报告书约定实施回购,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因此,上市公司在回购完成时,要及时披露信息;如果没有完成,要及时说明原因和将会采取的举措,让投资者看到诚意。对于“忽悠式回购”或“作秀式回购”,市场必然会“用脚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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