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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星:金融监管要处理好六大关系

本报记者 倪铭娅中国证券网

  中证网讯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王兆星10日在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表示, 对于金融监管者而言,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这是金融监管部门首要的、最重要的历史使命。在这样的前提下,监管者必须处理好增强银行体系的稳健性和支持实体经济的关系。
  第二,处理好支持金融创新与维护金融安全的关系,要使得金融创新能够健康的发展,能成为支持实体经济,强化金融服务经济功能的重要的支撑,而不是应该成为威胁金融体系稳定和安全的重要的因素。
  第三,处理好放松金融管制与加强金融监管的关系。一方面,我们必须要继续放松金融管制,尽快解决和减缓金融压抑的状况,使金融发挥更好的功能来更好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吸取金融危机的教训,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所以,必须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金融监管。
  第四,处理好发挥市场功能与强化市场纪律的关系。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关键作用,就必须让市场的因素、市场的价格、市场的要素充分发挥作用,来更好的发挥市场机制调节经济运行和金融运行的这样一种作用。但危机也告诉我们市场并不万灵,市场也有缺陷,市场也有失败,所以,在发挥市场、强化市场的同时,也必须要强化市场的纪律,市场的约束。
  第五,处理好保护存款人金融消费的权益与防范金融道德风险的关系。金融危机之后,保护消费者权益纳入了监管视野和监管制度范围,并已经建立了相关的法律制度。现在一行三会都设立了金融消费者保护局,在不久的将来,存款保险也将诞生,这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维护金融市场参与者的信心都非常重要。但是如果保护不当,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不当,它也会带来严重的道德风险,也会大大的弱化市场纪律的约束。所以,我认为对存款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应该建立在法律法制的基础上,应该建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对金融投资不应有隐性担保,刚性兑付,应该最大限度的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以及它对金融安全稳定的损害。
  最后,处理好单体风险和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关系。在一个高度的市场竞争当中,特别是一个高度的利率市场化的环境当中,金融机构的失败,金融机构的退出是必然的,是必要的、必须的,也是强化市场约束,防范道德风险所必须的,但关键是要防范这种单体的风险而引发为系统风险,所以,我们要始终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的这条底线,要不断增强对风险的识别,对风险的预警和对风险的控制的能力,要做到早发现、早识别、早预警、早隔离,早处置,增强监管的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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