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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解读:中信证券整改两融业务 到期未了结合约将强制平仓

王荣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中信证券118日晚间公告,日前,因存在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融资融券合约期限最长为6个月),公司被中国证监会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公司已采取以下整改措施:暂停新开立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自2015116日起,公司将不允许新增任何新的合约逾期,距合约到期两周前将反复提醒客户及时了结合约,对于到期未了结的合约将强制平仓;在监管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完成旧的逾期合约;将融资融券业务客户开户条件由客户资产满人民币30万元提高到客户资产满人民币50万元。

   公告显示,目前融资融券业务客户保证金比例为70%,客户融资杠杆比例较低;对客户信用账户持仓集中度实行实时交易前端控制,限制客户信用账户单一持股比例,降低客户流动性风险。公司将认真整改,全面梳理现有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现有业务规则开展业务。

    公司同日公告,日前,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的通知》,公司获准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获准开通股票期权经纪业务交易权限。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目前公司仍在办理开展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自营业务的申请手续。

  据悉,证监会116日对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三券商做出暂停新开融资融券账户三个月的措施,招商证券等券商融资业务也受到相应处。

  而在116日晚间,中信证券公告,116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关于减持中信证券股份的通知》,2015113日至16日,中信有限通减持中信证券股份合计34813.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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