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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文件规范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

康书伟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山东国资国企改革系列文件陆续出台。《关于规范省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管理的意见》日前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文件表示,出台该文件是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加强省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规范董事会运作,促进董事依法履职。

  文件提出,规范省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管理的目标是力争到2020年,董事会规模合理、结构科学,具备与公司行业特点和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能力水平;职责明确、定位清晰,切实发挥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核心作用;运行高效、程序规范,确保实现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董事决策责任追究追溯机制基本建立。

  文件提出要规范董事会构成,明确董事基本条件;董事一般不兼任总经理之外的其他公司高级管理职务,职工董事不得由财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担任;在试点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行外部董事制度,探索建立专职外部董事队伍;实行董事任期制;健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立董事会秘书。

  文件还明确了董事、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规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程序和考核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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