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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 2017年全国煤电标杆上网电价不调整

刘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刘杨) 据国家发改委官网1月4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2017年1月1日全国煤电标杆上网电价不作调整。

  上述有关负责人称,经国务院批准,发展改革委于2015年底完善了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完善后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规定,依据向社会公布的中国电煤价格指数和上一年度煤电企业供电标准煤耗,测算煤电标杆上网电价。每期电煤价格按照上一年11月至当年10月电煤价格平均数确定。本期全国电煤价格指数平均为每吨347.5元,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年度燃煤电厂供电标准煤耗为每千瓦时319克。

  此前一年,电煤价格环比出现了大幅上涨。国家统计局数字显示,2016年11月中旬,秦皇岛港煤炭价格4结束了自5月份以来持续上涨的态势,开始回落。截至2016年12月5日,5500大卡煤炭平仓价每吨667元,比2016年11月7日下降33元;5000大卡煤炭平仓价每吨608元,比2016年11月7日下降22元;4500大卡煤炭平仓价每吨538元,比2016年11月7日下降17元。但是相比2015年同期,5500大卡电煤价格涨幅在8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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