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提高至100万元
张晶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张晶)财政部网站7月13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