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银隆新能源被列为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超3600万元

崔小粟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崔小粟)天眼查数据显示,11月13日,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6667568.0元。银隆新能源大股东为珠海市银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25.99%。董明珠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17.46%。此外,银隆新能源的股东中,还有多家知名企业,包括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1.60%)、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73%)等。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