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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将5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

赵白执南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赵白执南)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韩国荣4月29日在税务总局2020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办理申报纳税事宜,税务总局在连续延长2月、3月、4月申报纳税期限之后,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和“五一”假期安排,在全国范围内将5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5月22日。税务机关对延期申报的纳税人采取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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