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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增设无锡航空口岸、江阴港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

吴勇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吴勇)9月1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信息显示,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增设无锡航空口岸、江阴港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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