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辽沈银行8名发起人股东资格获批 辽宁金控持股52.5%

欧阳剑环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欧阳剑环)辽宁银保监局6月1日发布《关于核准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资格的批复》称,同意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入股辽沈银行105亿股,持股比例52.5%;同意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入股辽沈银行50亿股,持股比例25%;同意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入股辽沈银行10亿股,持股比例5%;同意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入股辽沈银行10亿股,持股比例5%;同意沈阳金融中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入股辽沈银行10亿股,持股比例5%;同意辽宁润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入股辽沈银行5亿股,持股比例2.5%;同意营口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入股辽沈银行5亿股,持股比例2.5%;同意辽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入股辽沈银行5亿股,持股比例2.5%。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