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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采暖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

董添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10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21—2022年采暖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钢铁企业2021—2022年采暖季实施错峰生产,实施对象为钢铁冶炼企业。实施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第一阶段: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确保完成地区粗钢产量压减目标任务。第二阶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以削减采暖季增加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目标,原则上各有关地区钢铁企业错峰生产比例不低于上一年同期粗钢产量的30%。范围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等多个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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