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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股份: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乔翔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乔翔)未来股份11月23日晚发布公告称,2021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当事人包括宏达矿业(未来股份旧名)、时任实控人颜静刚、时任董事长崔之火、时任财务总监朱士民、时任董事吕彦东。

  据披露,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一、对宏达矿业(已更名为未来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颜静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三、对崔之火、朱士民、吕彦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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