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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股份: 荷兰隆基被判不得实施涉及Hi-M03等组件产品在德法等11个国家销售 公司将提起上诉

刘杨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刘杨)3月6日晚间,隆基股份公告韩华起诉公司专利侵权进展称,法院判决荷兰隆基不得实施涉及Hi-M03等组件产品在德国、法国等11个国家的直接和/或间接侵犯韩华EP2220689欧洲专利的行为。公司认为本次判决内容缺乏法律基础和事实依据,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立即提起上诉。

  公告指出,本次判决的主体仅针对荷兰隆基,公司除荷兰隆基之外其它公司的行为及客户不受该判决任何限制,且少量退回产品仍可在欧洲上述11国之外合法销售。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及未来发展造成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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