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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达威:收到厦门监管局警示函

罗京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罗京)4月9日晚间,金达威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洪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显示,公司以前年度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财务指标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多条规定。公司财务总监洪航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厦门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和洪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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