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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刘丽靓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 (记者 刘丽靓)国家发改委8月26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就《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境内企业间接到境外借用外债纳入管理范围,积极引导外债资金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规范审核登记程序、提高透明度和便利性,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并引导企业加强外债风险管理。

  《征求意见稿》提出外债用途正面导向和负面清单,着重引导企业将募集资金优先用于配合国家重大战略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明确企业外债募集资金实际用途应与《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以下称《审核登记证明》)内容相一致,不得挪作他用,确保外债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我国有关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

  在规范审核登记程序以及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审核登记的申请时间、主体、途径、材料等要求,以及《审核登记证明》变更的适用情形和办理流程。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通过在线监测、约谈函询、抽查核实等方式开展监督管理。完善企业外债信息和重大事项报送制度,密切关注企业外债实际借用情况以及可能影响债务正常履约的重大事件。明确对于违规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的处置,构建多层次的市场约束机制。引导企业自主做好合规性审查,将事中事后监管与事前审核登记更好衔接。

  《征求意见稿》强调,要引导企业加强外债风险管理。对企业合理控制外债规模、强化外债风险意识、加强外债风险管理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和要求。有针对性地科学设计审核登记申请报告有关内容要求,引导企业合理审慎决策,在申请环节即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制定风险防范措施,推动企业外债风险防范“关口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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