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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郭瑞明:重点打击五类财务造假行为

昝秀丽 欧阳剑环中证金牛座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郭瑞明3月15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增强合力,构建打击财务造假的综合惩防体系。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司长郭瑞明  车亮/摄

  郭瑞明介绍,首先是重点打击五类行为。一是长期系统性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对于造假的策划者、协助者,都要严肃追责,坚决破除造假“生态圈”。二是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行为。要坚决把造假者挡在资本市场门外,混进来的要坚决清除。三是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随意调节利润的财务“洗澡”行为。四是通过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进行造假的行为。五是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掏空上市公司过程中伴随的一系列造假行为。

  在全方位立体式追责方面,郭瑞明表示,除了行政处罚,还要综合运用多种惩戒手段。刑事方面,要用好公安、检察机关派驻证监会的体制优势,联合查处一批典型恶性案件。民事方面,先行赔付、支持诉讼、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等制度可以赔偿投资者损失,大幅提高违法成本,证监会将推出更多案例落地。对于主要责任人,坚决市场禁入。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坚决退市。

  谈及强化公司内控防线建设,郭瑞明表示,上市公司内部有效的内控体系,是防止系统性财务舞弊非常重要的基础,所以要重点压实公司董事会,特别是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在反舞弊方面的职能,发挥公司治理内部制衡的作用。同时鼓励内部人举报,研究提高举报奖励金额。此外,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的责任,对于丧失职业操守、串通舞弊的中介机构坚决从重处罚,坚决适用禁业罚等硬措施;督促审计评估机构及时发现、主动报告他们发现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线索,对于主动报告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目的是让造假者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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