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营收12亿要摘牌!3名股东列15条反对理由起诉至法院
5月22日,双翼科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摘牌相关议案。广发证券同日披露的风险提示公告显示,黄葵(持股比例为 18.75%)、珠海德辰新三板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 2.56%) 与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74%)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持明确反对意见。
虽然如此,但赞成股数占比76.95%,而反对股数占比仅23.05%,不足以阻止摘牌相关议案通过。
公开资料显示,黄葵自双翼科技成立第二年(2007年)就入股公司,并在2007 年 12 月至 2015 年 9 月间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后于2009年7月,被免去上述职务,改由赖伟强担任总经理,公司创始人、现实控人庞峥嵘担任执行董事。
目前,按2016年上半年数据显示,庞峥嵘直接持有公司 33.75%的股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此外,庞峥嵘、赖伟强、黄葵三人成立合伙企业双翼投资间接合计持有公司15.63%股份。其中,三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比例分别为54%、16%、30%。
这家合伙企业,和双翼科技一起,成为了黄葵起诉至法院的两位被告。
行动升级 将双翼科技、合伙企业起诉至法院
眼看在股东大会投反对票,已无法改变公司摘牌的命运。
黄葵将双翼科技及她和庞峥嵘、赖伟强合伙的双翼投资告上了法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于7月26日正式受理。
案件的关键点在于黄葵对合伙企业投票合法性的质疑。
公开资料显示,4月27日,黄葵、庞峥嵘、赖伟强三人,就股东大会上合伙企业形式股东表决权事宜召开合伙人会议,黄葵投了反对票,另外两人投了赞成票。
黄葵认为,应根据《合伙协议》第十八条约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合伙人一致同意:第(四)项 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就上述议案的表决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不是根据《合伙协议》第十七条约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因此,黄葵认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赖伟强在未取得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对临时股东大会上有关摘牌议案投出赞成票的行为,属于违法且无效行为。黄葵要求:
1. 依法判定被告 2017 年 5 月 18 日股东大会做出的《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无效;
2. 依法判定被告 2017 年 5 月 18 日股东大会做出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无效;
3. 依法判定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赖伟强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涉嫌内幕交易,于2016年 12 月 23 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正式被立案调查。其总经理职位,由公司原副总经理石宝霖接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