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北交易所拟修订交易规则
4月10日晚,沪深北交易所分别修订交易规则,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4月17日。
沪深交易所拟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证券范围由科创板、创业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和ETF,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北交所拟推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增加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风险揭示安排,并设置风险警示股票单日买入数量上限。
扩大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范围
沪深交易所本次修订的共同点在于,两所拟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证券范围由科创板、创业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和ETF。
市场人士认为,扩大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品种范围具有多方面积极作用,一是延长了实际交易时间,可以满足投资者多样化交易需求,提升投资者交易便利度;二是为中长期资金入市提供多元交易通道,便利机构投资者管理资产组合;三是有助于降低跟踪收盘价格的交易策略对收盘价的影响,提高市场稳定性。
同时,沪深交易所将前期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关于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一并纳入本次修订,拟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统一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与主板其他股票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有利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Wind数据显示,截至4月10日收盘,沪深主板风险警示股超130只。
沪市基金相关交易规则修订
此外,上交所拟将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调整为同股票一致,即14时57分至16时为收盘集合竞价,并通过收盘集合竞价产生收盘价。目前,沪市基金收盘阶段采用连续竞价方式,基金的收盘价为当天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基金收盘交易机制由连续竞价调整为集合竞价,有助于提高尾盘定价效率和稳定性,并提升机制一致性。
深交所拟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拟由15时至15时30分,调整为9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至15时30分。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关调整有助于提升创业板股票投资者和交易策略多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定价效率,促进增强市场活力和韧性;有利于提升大宗交易成交效率,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
北交所拟设置风险警示股票单日买入数量上限
自2021年11月15日北交所开市以来,北交所交易规则已正式实施四年有余,交易机制功能稳步发挥,二级市场整体运行平稳。
为进一步便利市场参与,满足投资者多元化交易需求,同时强化投资者保护,提高市场透明度,规范交易秩序,北交所本次拟对交易规则从四方面进行修订。
一是推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明确委托、申报及行情揭示等相关安排,为拟以收盘价成交的投资者提供丰富的交易渠道。二是优化大宗交易制度,调整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三是增加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风险揭示安排,并设置风险警示股票单日买入数量上限,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四是完善交易监管安排,增加严重异常波动情形,配套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交易公开信息。同时,对证券交易监管部分条款进行适应性修订,调整规则表述及体例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