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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加大重点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张佳琳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稳投放、优结构、提质量、可持续”
加大重点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中国证券报记者5月19日获悉,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26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充分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稳投放、优结构、提质量、可持续”,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科技和创新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大重点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助力扩大民间投资。

重点支持科技、消费、外贸等领域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稳投放,即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小微企业、民营企业需求相匹配的信贷供给,实现贷款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优结构,即做好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支持,增加小微企业法人贷款投放,重点支持科技、消费、外贸等领域。提质量,即指导银行加强风险监测,提升信贷资产质量。可持续,即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错位发展、有序竞争,促进业务可持续发展。

《通知》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科技和创新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创新优化消费领域小微和民营企业金融产品,支持构建多元化消费场景,助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加大重点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助力扩大民间投资。强化小微和民营外贸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鼓励开发适合“两司两员”等新就业群体实际融资需求、财务状况和风险水平的信贷产品。

在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通知》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拓展“信贷+”综合服务能力,积极满足小微和民营企业多样化金融需求。加强贷款利率定价管理,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资金成本、风险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增强业务发展可持续性。积极参与“银税互动”,充分挖掘涉税数据价值,加强数据多维交叉核验,及时迭代贷款模型,提升纳税诚信企业金融服务效能。坚持自主经营,严格规范、审慎开展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落实自主风控要求,不得将核心环节外包,切实增强自主服务能力。

完善跨部门“联合会诊”机制

《通知》明确,深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各级派出机构要积极推动当地深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依托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完善常态化线上对接渠道,因地制宜组织线下集中走访活动,提升金融服务直达性、可得性。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开展重点领域小微企业融资对接,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完善跨部门“联合会诊”机制,协同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保持对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内部资源适当倾斜,在信贷配置、绩效考核、人员配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强化对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大、风险管控较好分支机构的奖励激励,有效调动基层机构和员工积极性。切实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政策,细化尽职标准和免责情形,完善实施细则,加强政策宣贯,对于无确切证据证明失职或履职不到位的信贷人员,原则上免除相应责任。指定专门部门牵头负责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将民营企业信贷业务纳入内部绩效考核。

《通知》要求,加大保险服务供给。保险公司要改进风险管理和产品定价模型,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发条款简便、价格合理、投保便捷、理赔便利的产品,增强小微企业保险服务的可及性、可负担性。进一步夯实数据统计基础,明确数据管理归口部门及责任人,加强系统建设,全面反映小微企业保险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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