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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维度“修渠引流” 探索更多突破性创新

孙翔峰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上交所日前就科创板非公开转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对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参与者而言,非公开转让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个陌生的方式。事实上,这正是科创板参照美股“转售”制度,结合中国资本市场特点推出的一项“突破性”制度创新,旨在改变过去在减持过程中,拥有价格优势、持股优势、信息优势的大股东同散户之间不对等的博弈格局。这种全新的尝试,重新定位了减持制度,也提供了观察科创板这一资本市场改革“试验田”的新角度:目前科创板良好的运行态势,为其创新突破提供了更好的基础,类似这样的创新性突破应该鼓励多用、多试。

  首先,更多突破性制度创新具有其必要性。改革不能“浅尝辄止”,在科创板上市公司数接近百家之际,需要对制度有突破性探索,需要进一步踏入深水区,需要啃改革的“硬骨头”。而以本次推出的非公开转让制度为例,它并非基于原有设计上的一次改造,不再纠结于是否继续通过控制减持规模和节奏对减持进行放松和收紧,而是跳出以往窠臼,将以往二级市场视为“洪水猛兽”的减持洪流用新的方法加以疏导。毕竟,站在平面和原地讨论究竟是把渠修的更宽更窄,还是往东或往西挪一挪,视角都有限,也不改其奔着二级市场流去的本质。但换了一个维度“修渠引流”,很可能换来豁然开朗。实施细则同样也是这个思路,借鉴了美国市场行之有效的“转售”制度,改变了以竞价交易为主的单一减持路径,创设了机构投资者“唱主角”的市场化博弈新道路。在原有制度创新边际效用递减的情况下,这种开拓创新显然有机会带来更优的改革成果。

  其次,科创板制度创新有良好的基础。从提出设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到如今,已经18个月有余,科创板从首单受理至今也超过1年,科创板很多制度创新已经在实践中证明了其价值。比如个股上市5日不设涨跌幅、询价发行等。上市前5日不设涨跌幅的背景下,科创板个股价格发现更加快速,避免了上市后连续涨停以致过度“超涨”等问题,而询价制度运行一段时间后,机构各方报价也愈发合理,新股发行定价逻辑更加连贯。在持续监管端口,市场对科创板信息披露、股权激励等新制度接纳良好,磨合平稳,为后续改革的深入提供了基础。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科创板从中介机构到投资者等对新的制度方式更加熟悉,市场包容度也在提升,市场运行脉络也更加清晰,为更多制度性改革提供了良好基础。

  再次,科创板制度创新是“试验田”的本质要求。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推动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一手关键“落子”。科创板承担着资本市场改革“排头兵”和“试验田”的任务,在既有改革基础上时刻保持推陈出新的锐意和能力,是科创板的责任所在,也是改革者勇气所在,市场各方也对其充满期待,同时也应当有更多包容理解。

  最后,制度性创新需要各方努力方能形成“最优解”。科创板运行设立并运行以来的一年多时间已经证明,注册制并不是简单的“简政放权”,而是资本市场权利和义务的一次“再分配”,让市场主体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也就是意味着市场主体的归位尽责。以最新征求意见的非公开转让为例,其目的是形成有序、高效,同时带有市场化约束的股东减持机制。不过,这些“管用”的前提,在于机构投资者能够同大股东“同台博弈,旗鼓相当”。比如,机构投资者不仅需具备识别风险的能力,亦需要有长期持股的意愿,多重因素作用才能让好的制度发挥其应有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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