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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企混改划定四条路径 “一企一策”分类分层推进

康书伟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康书伟)青岛市国资委官方公众号5月28日晚间发布了《关于深化市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见》,该意见明确了青岛国企改革的目标、实现路径和重点改革任务。

  该意见提出,重点推进已列入国务院国资委“双百行动”改革企业和国家第四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的集团层面混改,逐步开展其他市属企业的混改可行性研究工作,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在具体路径上以推进集团主要资产整体上市为方向,推动企业集团层面实现混改,加快市属企业上市,在集团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推进混改。

  竞争类企业“可控、可参”

  意见表示,由青岛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22家国有独资企业将划分为竞争类、投资类、功能类和公益类四大类别,除已列入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的企业保持国有独资体制外,其他企业分类分层推进混改。对于投资类、功能类、公益类企业,要求在集团层面保持国有控股地位。对于竞争类企业,混改后继续保持国有资本控制力,按照“可控、可参”原则,“一企一策”制定竞争类企业混改方案;对于市属企业集团下属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宜控则控、宜参则参。

  明晰四条改革路径

  该意见提出四种具体的改革路径路径。第一条路径是以实现混改的核心子企业为依托,以推进集团主要资产整体上市为方向,推动企业集团层面实现混改。对主体业务子公司已上市的优质制造类市属企业,适合以其已上市子公司为载体整合集团其他业务的,待业务整合完成后实现企业集团整体混改;对主体业务子公司已经实现混改、但尚未上市的,以已混改的主体业务子公司为依托,整合所属企业集团其他资产,同步引入战略投资者,未来择机上市。

  第二条路径是以资本运作为手段,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属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通过首次公开募股(IPO)、并购、资产重组等方式,加快在境内外上市;加强对市属企业上市工作的考核,把资产证券化水平作为考核重要依据,推动上市公司再融资,提高国有资本资产证券化水平。

  第三条路径是对亟需解决发展瓶颈和经营机制问题的市属企业,允许其直接在集团层面以增资扩股、转让国有股权等方式,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或股权多元化。

  第四条路径是以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为平台,将部分拟实施混改的竞争类企业国有股权由市国资委划转至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原企业转为二级企业后实施员工持股,实现员工与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企业班子成员可转换为职业经理人,参与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探索将部分市属企业非主业、低效资产剥离给市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统一运作,提升企业整体估值,增强对战略投资者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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