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推进QFLP试点 助力产业发展

新华网

  新华社沈阳11月6日电(记者汪伟)记者从中国(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获悉,管委会日前会同沈阳市金融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政策,推进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工作。

  上述部门日前联合印发的《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不再设立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条件,重点对外资来源、股东及合伙人资质、高管资质、境内外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资质等方面提出规范要求。

  办法还明确了采用联席会议制度审议试点企业资格,由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相关部门。

  据中国(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副主任喻伯阳介绍,目前自贸区沈阳片区已引入光大控股公司,成立了东北首家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基金管理企业——光控(辽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并正在发起设立东北地区首支QFLP基金,将以QFLP模式引导优质境外战略性资本,投资支持辽宁高端制造、智能装备等核心产业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外汇检查处(跨境办)副处长刘晓辉说,QFLP政策是我国吸引境外资金的有效举措,办法将进一步促进沈阳市股权投资市场的对外开放,有利于激活地区投资“新引擎”。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