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打新”潮涌 京沪深新房市场暖意浓

黄一灵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国证券报记者调研发现,新年伊始,上海和深圳楼市“打新”依旧活跃,甚至有购房者不看样板房直接付百万元认筹金,北京新房成交量亦稳中有升,近期上演回暖行情。业内人士表示,改善性需求持续释放背景下,一二线核心城市楼市料走俏。

  购房热情高

  即便均价在10万元以上,元旦期间上海三个正在认筹的豪宅项目仍颇受购房者青睐,认筹率均超100%。最火爆的莫过于R楼盘,售楼处甚至“关门谢客”。该楼盘工作人员王强(化名)表示,R楼盘认筹率早已超100%,根据领导指示,他们于认筹当日就关闭售楼处,样板房认筹期间不再对外开放,“这两天来了好多人,但没办法,只能拦在外面不让进。”王强说。

  数据显示,该项目最终认筹率为441%,收获千组客户出资认筹,甚至有客户没看样板房就直接付了350万元认筹金准备“打新”。

  上述楼盘的火热并非个案,除内环的千万豪宅之外,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上海其余新楼盘“打新”热情同样高涨。最新数据显示,上海元旦期间有认筹的12个新楼盘中,仅有4个认筹率低于100%。多位楼盘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即便近期上海出现寒潮天气,但看房高峰要持续到每天晚上八点左右。

  深圳的“打新”潮也从2020年延续到2021年。元旦期间,深圳S楼盘开启认筹,数据显示,该楼盘共有416套可售住宅房源,共计有1177批客户入围摇号。

  S楼盘或是为了控制打新人数,规定若诚意登记人数在可售房源3倍以上,则入围摇号人数原则上为可售房源数的3倍。根据缴纳社保时长确定诚意登记入围资格对应人数。据记者统计,入围者中,最高社保缴纳时长为510个月,最低社保缴纳时长为135个月。

  对于沪深楼市“打新”热潮,网络上出现“买房陪跑气氛组”的戏谑说法,指的是拥有普通买房摇号资格的选手,他们处于购房的二三四顺位,一直在摇号,但从未摇中过,不间断地当分母,持续加大各楼盘的摇中难度。

  2020年12月,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长、首席经济学家管清友在微博上分享其同事今年在上海买房经历,“从夏天摇到冬天,第五次终于摇到了,外环外。所以,二楼也不挑了,日光盘,认筹率518%。”

  为何购房者热衷“打新”摇号?原因可能还是在于新房限价,大部分都与二手房价格形成倒挂,对于购房者来说,这意味着摇到就是赚到。

  北京楼市回暖

  相比沪深,元旦期间北京新房市场表现平平。不过,北京市场近期上演回暖行情。

  北京中原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12月21日至27日,北京新建住宅市场(不包括回迁房,剔除共有产权房,含普通住宅+豪宅+别墅)成交116.12亿元,位列2020年周度销售额第一;成交1727套,位列2020年周度销量第一。2020年北京合计成交新建住宅49189套,创近5年新高。

  克而瑞数据显示,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3日,北京新房成交继续稳中有升,新房成交量为32.85万平方米,环比增长25%。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北京新房市场出现“暖冬”行情,主要因全国其他城市普遍上涨,而北京已连续下跌四年,性价比显现。此外,市场供应结构出现变化,不限价项目逐渐增多,成交均价企稳。

  相较其他一线城市,因有“限竞房”的存在,北京楼市2020年的走势堪称“温和”。贝壳研究院认为,目前市场上仍有超六成的限竞房地块等待入市。虽然2020年土地市场价格上涨拉高了北京新房市场价格上涨的预期,但限竞房产品的供应将起到价格稳定器作用,预计2021年成交均价大幅上涨的可能性不大。

  新房市场平稳可期

  一线城市楼市火热之时,监管机构的“紧箍咒”相继而至。

  央行和银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对中国境内的所有法人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并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

  综合市场观点来看,预计该政策对2021年的个人住房贷款不会有太大影响。不过,以往“小银行”通过更“灵活”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拓展该部分业务的空间将受到限制,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资格等方面的管理将更加严格。

  展望2021年全国新房市场,贝壳研究院认为,市场总体将保持平稳,新房市场总体成交体量与2020年相当。克而瑞研究中心预判,改善性需求持续释放背景下,商品房销售规模将保持高位,一二线核心城市楼市料走俏,部分弱三四线城市房价回调压力加大。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