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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3部门:建设数字化境外经贸合作区

倪铭娅 实习记者 连润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倪铭娅 实习记者 连润)商务部网站7月23日消息,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数字经济对外投资合作工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提出,建设数字化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数字经济企业参与科技研发型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打造境外科技创新平台。推动合作区智能设施共享,推动跨境电商企业等走出去,打造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合作区和产业集群。

  《指引》提出,积极融入数字经济全球产业链:鼓励数字经济企业加快布局海外研发中心、产品设计中心,汇聚全球创新要素,加强与境外科技企业在大数据、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领域开展合作,联合研发前沿技术。

  《指引》明确,加快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抓住海外数字基础设施市场机遇,投资建设陆海光缆、宽带网络、卫星通信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在全球范围内提供数字服务。

  此外,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鼓励制造企业主动参与全球制造业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服务化进程,紧扣疫情催生的各国消费需求,加快共享经济、电子支付、远程医疗、普惠金融、智能物流等合作,支持平台型企业走出去,带动中小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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