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成常态 企业“风险中性”理念增强

上海证券报

  8月9日,在岸、离岸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盘中波动逾百点,一度双双跌破6.48关口,又迅速企稳、收复失地。截至昨日下午收盘,在岸、离岸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分别报6.4780、6.4775。上周,人民币汇率一度逼近6.51关口,而后又随市场情绪平复,在震荡中回升逾500点,强势重回6.45上方。

  人民银行昨日发布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强调,未来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也将是常态,人民币既可能升值,也可能贬值,没有任何人可以准确预测汇率走势。下一步,要继续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合理使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强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通过多种方式合理引导预期,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树立“风险中性”理念,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从上市公司最新公告中也可管窥外汇市场波动带来的变化:汇率一旦大幅波动,上市公司对于“风险中性”理念的追逐越发热烈。今年以来,主动开展远期结售汇以规避汇率风险的上市公司数量较去年同期已上涨逾三分之一。

  汇率弹性逐步增强

  据Wind数据统计,7月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最高触及6.4480,最低下探6.5102,其间最大波幅为622个基点。

  2017年至2019年,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均在7%左右;2020年,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扩大至9%以上。业内人士预计,2021年人民币波动幅度可能会维持在8%至10%区间。

  多空因素交织,是人民币波幅增大的主要原因之一。“眼下看,支撑人民币汇率的力量来自贸易收支,利空人民币汇率的力量则主要来自美元指数和中美货币政策的预期差异。”招行金融市场部外汇首席分析师李刘阳说。

  海关总署最新数据显示,按美元计价,7月中国进口同比增长28.1%,出口同比增长19.3%,贸易顺差扩大到565.8亿元。李刘阳认为,今年出口商“风险中性”的理念增强,他们更多地将出口收汇提前锁定汇率,出口收汇的结汇意愿有所增加,这些都成为买入人民币的稳定需求。

  不确定性因素则在于,市场正密切关注全球主要经济体宽松政策和市场风险情绪信号。美国上周五发布非农就业数据,超出市场预期,带动美元指数与美债收益率大幅攀升,直接抑制了人民币汇率昨日的开盘表现。

  “汇率波幅扩大意味着市场敏感性有所增强,也更有利于发挥汇率的自动稳定器功能。”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任涛说。

  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通过专栏指出,在全球一体化背景下,各个经济体之间的经济和金融相互影响,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存在时间差,货币政策也有不同操作,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反映了国内外经济周期不同步和货币政策的差异。

  汇率避险正当其时

  人民币双向波动愈发频繁且幅度加大,让市场主体对于“风险中性”的关注持续升温。

  据上海证券报资讯统计,截至8月9日,今年已有123家上市公司公告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去年同期,这一数据为92家。

  任涛表示,伴随着汇率市场化改革推进,汇率风险的管控会变得更加重要,市场主体的套保需求也会显著提升。

  很多上市公司表示,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是“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和“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此外,作为人民币汇率分析的重要情绪指标,6月远期售汇签约规模较上月增加139亿美元至380亿美元,创2015年8月以来新高;当月远期售汇签约额占进口规模的比重较上月上升5.5个百分点至16.5%,创近3年新高。

  在人民币波幅更具弹性的背景下,“风险中性”理念已成为市场主体的生存之道,套期保值工具则是抵御风险的利器。记者了解到,对于企业而言,其汇率风险敞口来自于日常生产经营的多个环节,包括出口货款收汇、进口付款付汇、境外投资、报表折算、外币债券、外币贷款等。目前,企业主要运用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方式进行套期保值。

  中信银行金融市场部表示,近年来各大商业银行纷纷加大避险产品的研发与“风险中性”理念的宣传。对于企业而言,首先要转变观念。外汇衍生品是用于对冲市场风险的套期保值工具,而非逐利性的投机工具。在高度不确定性的市场环境下,承担一定成本(如期权费)提前规避风险是必要的。其次,企业应该充分了解金融对冲工具的特征与风险点,根据自身资产负债表、风险管理偏好等要素,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避险产品。此外,企业还应密切关注市场变动,动态调整避险策略。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