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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链条监管“做加法” 护航注册制改革行稳致远

昌校宇证券日报

  去年4月27日,注册制改革的“接力棒”正式交到创业板手中。而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启动以来,深交所坚持“开明、透明、廉明、严明”的工作要求,持续优化监管规则体系,通过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维护改革高质量运行,培育资本市场良好法治生态。

  招商证券投行委员会董事总经理刘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改革落地一年来,监管机构充分把握注册制改革的基本内涵,按照“定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原则积极调整监管与市场的关系,把应该交由市场判断和决定的事项交还给市场。例如,充分考虑创新创业企业通常处于投入大、刚见效的发展初期,容易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特点,取消了企业上市需要满足“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同时,深交所提出“四明”方针,树立并诠释了注册制下监管机构的全新形象。

  在事前审批方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谌传立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称,“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开启之时,发行审核即明确‘四公开’原则,即审核标准公开、审核进程公开、审核意见公开、审核监管公开”。

  在华泰联合证券执委会委员、投行业务负责人唐松华看来,创业板注册制下,审核制度公开透明,审核效率大幅提升。从审核效率来看,创业板拟上市企业从受理到过会平均用时约150天,审核周期较注册制之前大幅缩减,可预期性大大增强。

  “与此同时,通过一年来的注册制改革实践和监管引导,创业板市场各方充分认识到信息披露是连接投资人、资本要素与企业的重要桥梁,信息披露的质量决定了资本要素配置的效率。重合规、轻信披的观念逐步开始被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理念所取代。”刘彤认为,守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底线,并满足投资者对信息披露充分、有效的需求,已经成为市场共识。

  创业板注册制下,信息披露是核心要点,而中介机构是对发行人信息披露进行核查验证、专业把关的第一道防线,其勤勉尽责是注册制改革成功的基础与保障。为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督促其归位尽责,创业板规则明确保荐机构的核查义务,充分发挥“看门人”作用,强化监管贯穿全程。

  “创业板注册制下,以‘五清楚’为核心的职界边界全面界定。”谌传立向记者解释称,为督促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发行人、中介机构、监管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机构各司其职:发行人“讲清楚”,中介机构“核清楚”,审核机构“问清楚”,监管机构和司法机构“查清楚”,市场参与各方职责边界得到清晰界定。

  刘彤认为,注册制规范了各方职责边界,把对企业的价值判断还给投资者,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监管部门集中精力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创业板深入挖掘违法违规线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为准绳”,在出现风险端倪时,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向市场释放风险。

  例如,*ST金刚于去年4月3日发布业绩修正预告,盈利预测由盈利0.8亿元修正为亏损51.51亿元。创业板次日凌晨发出问询函,16问业绩变脸相关事项。其实早在*ST金刚业绩变脸之前,创业板就已发出5份监管函件,问题直指公司预计负债、坏账准备计提、大额诉讼等事项,尽力揭示公司风险。今年4月8日,*ST金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是改善上市公司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构建市场良性健康生态的关键一环。一直以来,深交所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监管态势、聚焦“关键少数”主体责任的监管理念和逻辑一以贯之。

  据《证券日报》记者整理,注册制实施以来,深交所共处分创业板上市公司36家次,相关责任人员227人次,处分数量、力度较以前年度进一步提升,延续从严监管态势,维护市场公平公正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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