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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常会速览|开放、公平、便利 6城市将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9日电(黄博阳 王晔)9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选择6个市场主体数量较多的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的关键之举。近些年“放、管、服”三管齐下、互为支撑,推动市场主体和就业岗位大幅增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快速成长,经济韧性和发展动力不断增强。

  在9月6日召开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工介绍,近年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逐步实现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从政府端的管理好用向企业端的办事好用转变。

  世界银行在去年发布的专题报告中也表示,中国近年来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国连续两年被世界银行评选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10个经济体之一,已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中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经济体。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我国市场主体总量从2012年5500万户增长到1.46亿户,增长了近1.6倍,年均净增长超过1000万户;市场主体活跃度总体稳定在70%左右。今年上半年,全国新设市场主体1394万户。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稳定市场预期,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并决定,选择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市场主体数量较多的城市,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取消对企业跨区域经营不合理限制。破除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的隐性壁垒。要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在土地供应前由政府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水土保持等一揽子评估,强化责任。企业拿地后即可开工,不搞重复论证。

  会议还强调,创新和完善监管。在食品、药品、疫苗、安全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领域,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长效机制。纠正中介机构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差别化待遇,维护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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