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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允许企业多享受一个季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李丹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网讯,国家税务局14日发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公告称,在今年10月份预缴申报时,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此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平时预缴时不享受。今年3月底,财税部门明确,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允许企业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根据国务院最新部署,《公告》明确在今年10月份预缴申报时,允许企业多享受一个季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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