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深交所:发行人可采用摇号选号等方式确定股票代码 自10月1日起施行

黄灵灵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灵灵)深交所消息,9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3号——股票代码管理》(简称《股票代码管理指南》)发布,自10月1日起施行,指南施行后刊登招股意向书或招股说明书、启动发行工作的,适用其规定。后续,深交所将同步修订《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2号——主板首发并上市业务办理》《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指南》相应内容。

  深交所表示,《股票代码管理指南》遵循统一规则、公开透明、保持弹性、不搞例外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发行人可采用摇号选号等方式确定股票代码。采用摇号选号方式的,本所发行承销业务系统将从发行人拟上市板块对应的股票代码段内,在前100个未使用代码中(升序排列)随机抽取10个备选代码,发行人从中选择1个作为股票代码。摇号代码区间将按股票代码数值从小到大依次更迭补充,保证摇号代码区间始终为100个,确保摇号选号公正、公平。

  下一步,深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指导下,完善发行上市业务相关规则,优化发行承销业务系统,不断提升服务工作质效。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