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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监局发布2021年年报审计监管提示:严防“空转”“走单”贸易虚增收入等风险

刘礼文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刘礼文)为切实做好上海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推动各机构进一步提高执业质量,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上海证监局近日通报了辖区2021年审计执业典型问题。同时,对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重点领域进行执业提示,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和执业人员进一步提升风险合规意识和服务资本市场的能力。

  2021年,上海证监局对17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21个辖区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中,共关注到导致非标意见事项的判断不够审慎、货币资金特别风险的关注和应对不足、收入异常情形的追查不到位、首次承接审计业务的资源投入明显不够、境外重要资产审计程序有效性不足等五大典型问题。

  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对导致非标意见事项的判断不够审慎,是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据上海证监局通报的典型案例显示,Z上市公司2019年被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该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仍存在重大经营亏损、流动性风险和偿债压力,审计时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是否消除的判断不够审慎,仅因债务展期导致逾期债务有所减少、尚处于尽调阶段的增资安排等事项,就判断与持续经营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已消除,并发表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为全面促进辖区提升2021年年报质量,上海证监局提示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勤勉审慎执业,并对收入、货币资金、重大非常规交易、资产减值等八大领域的审计风险作出提示。

  收入审计方面,审计时,应关注贸易类特别是融资性贸易收入、仍处在业绩承诺期的子公司收入、存在退市压力的公司收入真实性、合理性,应充分了解公司商业模式和业务实质,对资金流、货物流、票据流进行更为严格的检查,特别对于第四季度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保持高度职业怀疑,严防“空转”“走单”贸易虚增收入的风险;严格按照新收入准则要求,恰当应对提前确认收入、不当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风险;结合退市规定,对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的公司恰当出具收入专项核查意见,按规定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货币资金审计方面,审计时,应关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控人是否存在高比例股权质押、经营活动大额资金缺口、负面舆情、重大诉讼等异常情形,识别公司是否存在 “存货双高”、大额境外资金、集团资金池等风险迹象。对已出现异常情形或风险迹象的企业,审慎评估相关业务商业合理性,恰当执行针对性审计程序,包括实地走访上下游、获取上下游银行流水、穿透核查资金最终使用者等,有效识别资金管控内控缺陷,妥善应对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风险。

  科创板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方面,审计时,应对上市后公司业绩大幅下滑、与盈利预测差异较大的情形保持职业怀疑,重点关注是否虚增收入及利润;对上市后连续亏损或者亏损大幅增加的公司,审慎评估其持续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充分揭示风险。密切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变更情况,恰当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恰当关注研发投入、研发进展是否正常,研发费用是否真实,会计处理是否准确。

  下一步,上海证监局将继续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结合全面推进注册制改革要求,认真做好年报审阅中发现的上市公司问题线索的跟进处理工作,扎实推进2021年年报审计监管工作,尽早发现并防范相关风险,充分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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