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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设计建设标准

董添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4月21日,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规自委发布了《北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简称"保租房")的整体规划、配套设施、单体设计、室内装修等提出了基本要求。其中,针对北京特点,《导则》首次提出了公寓型租赁住房,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提供了更多的租房选择空间。

  《导则》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考虑家庭代际及多孩、适老性等新需求,住宅型大力倡导多居室精细化套型设计;宿舍型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4平方米;公寓型原则上适用1—2人居住,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 5平方米。

  《导则》针对宿舍型、公寓型租赁住房,明确了非机动车停车位配置要求。对目前尚无非机动车停车指标规定的宿舍型、公寓型租赁住房,提出以栋或楼群为单位进行配置并给出最低配置要求:其中宿舍型租赁住房按照40辆/1000平米、公寓型租赁住房按照20 辆/1000平米进行配建。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特别是宿舍性和公寓型套型面积较小,需要发挥"小居大家"优势,许多功能需要靠公共区域和辅助用房来实现。因此,《导则》要求宿舍型和公寓型要在主要出入口处设置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的会客厅,在主要出入口附近设置智能快件箱,可以配置公共洗衣房和公共活动空间,方便租户生活。套内无卫生间的房型,要设置公共卫生间及盥洗室,卫生设备的数量应根据每层核定人数确定。

  此外,《导则》还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全面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可根据市场需求,配置必要的电器、家具等设备设施。其中,宿舍型、公寓型采用装配式装修,住宅型鼓励实施装配式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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