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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量化交易监管,证监会:系列举措将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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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0日,据沪深交易所网站消息,量化交易报告制度平稳落地。

  证监会市场监管一司相关人士表示,证监会一直关注量化交易的发展和监管,近年来陆续推进了诸多工作,包括将量化交易纳入证券法规制范围、建立头部量化机构的数据采集机制、加强量化交易监测分析、建立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加强私募融券监管等。本次推出的量化交易监管“组合拳”力度大,从多个维度加强监管,基本覆盖量化交易业务运作的主要环节。

  “下阶段出台的量化交易监管系列举措,将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并充分加强跟市场各类投资者沟通交流,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力度,促进量化交易规范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稳定运行。”上述人士说。

  证监会市场监管一司相关人士表示,沪深交易所综合施策监管量化交易,不是为了“一棒子”打死量化交易,也不是禁止量化交易这种方式,而是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量化交易较多出现交易频率、报撤单频率过高的情况,存在过度运用信息优势,加剧信息不对称等现象,给市场带来的不公平性越来越明显。

  “考虑到当下2亿投资者的市情,以及在特定市场环境下量化高频交易存在加大市场波动的风险,有必要因势利导促进其规范发展,更加突出以投资者为本。”上述人士说。

  证监会市场监管一司相关人士表示,本次量化交易监管重点放在高频交易上。从国际经验来看,境外市场普遍对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管,以防范对市场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比如,德国、日本等以成文法的形式对量化交易集中规制,对高频交易者实施准入注册管理。德国规定了对算法交易和高频交易的定义和特征、交易所收费、交易监控指标、系统要求等;日本专门针对高频交易行为人的监管制定发布了监管指南。

  美国等市场限制高频交易者获取交易信息的速度,降低信息不对称,确保投资者订单能够获得最优执行,同时明确禁止任何市场参与者参与、指定或意图进行破坏性交易行为,包括伴随高频交易兴起而出现的“幌骗”等市场操纵行为。

  不少市场人士也反映,前期建立的量化交易报告制度,对高频交易作出额外报告要求,以不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为准则,这也符合国际通行办法。

  记者从证监会市场监管一司了解到,目前存量投资者实现了“应报尽报”,增量投资者“先报告、后交易”,各方报告的质量总体符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量化交易监管打下了基础。

  据悉,量化交易报告填写的内容十分详细,包括账户基本信息、账户资金信息、交易信息、交易软件信息等大类,大类下还有具体要求,比如账户资金信息要求填写账户资金规模、资金来源、来源占比,加杠杆的资金需要填写杠杆资金来源和杠杆率;交易信息要求填写交易品种、是否属于量化交易、主策略类型及概述、辅策略及概述、期货市场账户名称代码、交易指令执行方式及概述、账户最高申报速率、单日最高申报笔数等。

  证监会市场监管一司相关人士表示,未经报告的投资者不能进行程序化交易,这相当于首先让投资者“有照驾驶”,为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做好实时监控提供了制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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