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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法院:上市公司内控问题凸显,立体追责体系需进一步强化

王可 中证金牛座

  4月2日,上海金融法院披露2023年度上海金融法院审判工作情况。梳理2023年度审判的证券业案件后,上海金融法院总结出四个特点与态势:一是虚假陈述案件数量大幅下降,诉源治理成效进一步显现;二是纠纷争点呈现新变化,司法导向作用进一步突出;三是上市公司内控问题凸显,立体追责体系需进一步强化;四是资管纠纷聚焦管理人责任,信义义务有待进一步落实。

  上海金融法院通报的数据显示,2023年,上海金融法院一审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收案同比减少2594件,降幅66.27%,诉源治理成效逐步显现。对于原因,上海金融法院表示:一是通过与专业调解组织诉调对接,发挥示范判决引领作用。二是强化与行政监管机构工作对接,推进证券纠纷实质化解。三是运用证券集体诉讼机制,提升群体性纠纷化解效率。

  上海金融法院表示,在虚假陈述重大性的认定上,上市公司往往以财务造假等行为并未引起相关证券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明显变化为由提出抗辩,引发争议。在责任范围上,原告诉请实际控制人作为第一责任主体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所增加。中介机构的责任认定仍然是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中的常见争议焦点,纠纷中反映出会计师事务所函证程序失范、券商对会计师事务所过度依赖等问题。

  上海金融法院表示,证券类纠纷案件反映出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制度、关联公司内控制度、信息披露风控机制等不完善、不健全,实控人以上市公司为工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形仍有发生。比如,两家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财务造假引发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的同时,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民、刑、行交叉情形多发,需要司法、监管等进一步形成合力,加强执法司法高效协同,服务和支撑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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