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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服务中心征集授权委托 特别代表人诉讼有望再增两例

张淑贤 证券时报

  12月29日和12月28日,南京中院、深圳中院分别发布金通灵、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据此,投资者服务中心分别于当天发布公开征集金通灵案、美尚生态案的投资者授权委托公告,公开征集投资者授权委托,申请参加该两起案件的普通代表人诉讼并转换特别代表人诉讼。

  其中,金通灵案的普通代表人征集范围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与本案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一)自2018年4月26日(含)至2023年6月27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23年6月27日(含)闭市后当日仍持有金通灵股票;(二)自2018年4月26日(含)至2023年4月27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23年4月28日(含)至2023年6月27日(含)期间卖出金通灵股票。

  美尚生态案的普通代表人诉讼征集范围为自2015年6月25日(含)至2021年4月30日(含)期间买入,并于2021年4月30日收市后仍持有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不含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与本案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但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交易因果关系不成立情形的除外。

  金通灵案和美尚生态案的征集期限截止日分别为1月3日24:00和1月2日24:00。如授权适格投资者达到50人以上,投资者服务中心将及时向法院申请参加特别代表人诉讼。投资者服务中心表示,如成立特别代表人诉讼,按照“默示加入、明示退出”原则,两起案件适格区间内机构投资者也将成为本案原告。

  如果该两起案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我国特别代表人诉讼有望再增两例。此前,我国已落地两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分别为康美药业案和泽达易盛案。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此前表示,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是《证券法》规定的保护投资者的重要法律手段,并赋予了投资者保护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参加诉讼的法律职能。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投资者保护机构,及时关注跟进金通灵、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依法接受投资者特别授权委托,作为代表人申请参加诉讼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是投资者服务中心积极履行法定职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监会支持依法推进这两起案件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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