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商人虚开发票5亿获无期 曾称要收购美国银行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19日下午,曾制造“收购美国大西洋银行”骗局的温州商人林春平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林春平在经营温州春平丽泰米业有限公司、温州哈同商贸有限公司期间,为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牟利,分别以自己及他人的名义,设立了温州双频实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在2011年、2012年期间,林春平借用该五家公司的名义,用虚开的抵扣税款发票用作进项抵扣税款,对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受票单位,而为自己牟取利益。
2011年9月至2012年5月期间,为赚取4%-6%的开票手续费,林春平指使员工被告人从事相关虚开环节,从而向全国各地计315家受票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266份,价税合计金额为5.2亿余元,税额7600多万元。
法院认为,林春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虚开税款税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林春平实际掌控五家开票公司的运作,其借用公司的名义,犯罪所得归于自己,对林春平应按自然人犯罪进行定罪量刑,遂作出如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