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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酝酿新政或成全国最严 贷了不能再贷

第一财经日报

  广州公积金政策将酝酿重大调整。

  《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及《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开始征求意见。

  根据上述两个文件,其中拟规定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将不再予以贷款。这意味着,如果《办法》开始实施,广州市民买房将只有一次公积金贷款机会。

  贷了不能再贷

  在《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中,第七条明确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不予贷款: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用途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宅;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种情况对普通职工人群的影响最大。广州满堂红一位中介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在以前公积金贷款的操作之中,只要还清之前的公积金贷款,满半年之后,便可以申请下一次公积金贷款。根据楼市调控政策,三套房停贷,但公积金贷款至少可以申请两次。

  很多年轻购房者虽然资金不够充足,但迫于买房结婚和房价不断上涨等各种原因考虑,会选择先购买小一点的或者市郊的房子作为过渡,几年之后再换一套房子,这个群体被统称为“卖一买一”的改善型住房群体。

  如若新政实施,这一群体将受到巨大冲击。在广州天河区某政府部门上班的钟小姐,几年前在天河车陂买了套一室一厅的小房子自住,当时用公积金贷款贷30万元。今年初结婚后,她打算将小房子卖掉,再换一套三房一厅的房子,但一旦公积金新政实施,她的计划就要泡汤。

  除了这部分刚需群体,还有一部分群体更“有苦难言”。郑先生三年前结婚时和女方一起在广州海珠区买了一套房子,当时采用了“公积金+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模式。去年底由于感情破裂而离婚,房子归了女方,郑先生名下既无房子,也还清了贷款。但由于商业银行早就实行“认房认贷”政策,即商业贷款记录就算二套房,因此郑先生把希望放在了公积金贷款上。

  如今新政出来,郑先生将不能再用公积金贷款。“既然我名下没有房子,也不欠一分钱,为啥我算二套房?”郑先生无奈地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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