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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忧政府不再兜底 地方债务拟被列入资产证券化负面清单

Wind资讯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12月15日发布关于就《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的征求意见稿显示,以地方政府为直接或间接债务人的基础资产或被列入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负面清单,负面清单还将包括矿产资源开采收益权、土地出让收益权等产生现金流的能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资产。分析人士指出,征求意见稿的负面清单表明,市场对政府最后到底会不会兜底的风险考虑比较充分。

  为应对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中国政府曾推出两年“四万亿”的经济刺激计划,之后各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就迅速崛起,并最终导致地方政府债台高筑,引发风险忧虑。随着偿债高峰期的到来,政府的融资需求亦愈见迫切。资产证券化作为盘活存量的有效方式,亦应有用武之地。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这样的困局:优质资产政府不愿意拿出来做资产证券化,想要拿来做的资产,恐怕又无法达到相关要求。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我国地方政府财政、债务等信息透明度较差,相关数据不够规范和统一。获取充分的地方政府财政、债务等数据比较困难。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质量很难保证是一个重要的风险点。在资产证券化的运作过程中,个别地方政府存在潜在的道德风险,市场担心个别地方政府会故意作假,即使把资产剥离了,又通过各种手段对资金进行挪用。或者为了降低自己的融资成本把烂的变成好的。甚至有业内人士直言:想做资产证券化的地方政府,都是别的融资方式做不了了,才会采用这种方法。

  此外,资产证券化产品必须要做外部评级。如何为中国的地方政府做出一个公正、准确的评级也非易事。

  《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征求意见稿)内容显示,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负面清单包括:

  一、以地方政府为直接或间接债务人的基础资产。但地方政府按照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下应当支付或承担的财政补贴除外。

  二、以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为债务人的基础资产。本条所指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是指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三、矿产资源开采收益权、土地出让收益权等产生现金流的能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与不动产相关的基础资产:

  1、因空置等原因不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不动产租金债权;

  2、待开发或在建占比超过10%的基础设施、商业物业、居民住宅等不动产或相关不动产收益权。当地政府证明已列入国家保障房计划并已开工建设的项目除外。

  五、不能直接产生现金流、仅依托处置资产才能产生现金流的基础资产。如提单、仓单、产权证书等具有物权属性的权利凭证。

  六、法律界定及业务形态属于不同类型且缺乏相关性的资产组合,如基础资产中包含企业应收账款、高速公路收费权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型资产。

  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资产。

  八、最终投资标的为上述资产的信托计划受益权等基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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