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地下钱庄:为央企高管转移千万赃款 助亿元股市黑金出境
张晶整理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所谓的“地下钱庄”洗钱,一般包括两类业务,一是换汇,即境内人民币输出境外换成外币,或境外外币输入境内换成人民币;另一种是“洗黑钱”,即一些无法交代来源的资金,通过账户倒转,变成合法合规的收入,资金不一定跨境。
“个人境内人民币资金划到国外,每人每年只有5万美元的额度,这是国家外汇政策规定的;企业境内资金的话要经过外管局审批,一种是贸易项下或者叫经常项目,通过进出口的方式,外管局都需要根据贸易清单审批,然后再去银行结算;另外一种是资本项下,通过境外移民投资项目、或者是境外投资基金QDII等
真正由“地下钱庄”主导的是“换汇”业务,在监管体系之外或利用制度漏洞,帮助个人或企业实现资金跨境输送。
最原始的‘换汇’方法是夹带现金,有些国家对出入境夹带现金额度有限制,一种方式是通过人海战术多次往返,另一种就是通过特殊通道夹带,直接偷渡运送,逃过检查,深圳和香港隔着一条河,‘水客’做起来就比较方便。
所谓“账户对敲”,是指“地下钱庄”在境内收取客户人民币,计算好汇率和佣金后,再通知境外合伙人将相应的外币划转至客户指定的境外账户;在境外收取客户外币后的操作手法则相反。这种境内外“对敲”、“两地平衡”的运作方式,境内外双方定期轧差、对冲结算,并未发生资金跨境流动。“这种方式就要求两地的业务平衡、对冲,短期的差额就需要由自己垫付,对资金调集的要求比较高,往往因为资本金不够经常丢掉了很多生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