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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东盛名苑小区维权艰难 业委会资料备案遭拒

南海网

  因官司打赢却迟迟未能拿到房产证的海口东盛名苑业主们一度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8月27日,东盛名苑业主邓先生再次致电南海网记者,告知小区业主欲成立业主委员会却处处受阻,在投票选举产生委员代表后却遭遇房管拒绝接收备案资料。东盛名苑业主维权又一次遭遇困境。

  建业主委员会维权筹划过程艰辛

  东盛名苑50户业主状告开发商海南贵亨置地有限公司官司打赢却至今未能得到赔偿,致使许多业主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东盛名苑业主邓先生告诉南海网记者,自2011年10月起东盛名苑业主们便自发筹划小区业主委员会,企图自身维权,促进小区和谐运作。

  从发布公告联系其他业主发出成立业主大会倡议,到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的召集,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资料,每一步过程都非常艰难。由于业主委员会作为自发组织热心公益的一项筹建事务,加之小区业主繁多,筹办者付出相当多时间和精力,在征集意见、组织、沟通协调都相当有难度。

  8月4日,东盛名苑业主大会按规定组织召开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在174户业主参加投票的前提下,在业主委员会委员9位候选人中以超半数人选票得出7位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资料备案遭拒

  按照规定,东盛名苑业主委员会在自选举产生之后30天内,持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相关选举情况和名单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即海口市琼山区房管局备案。但是8月27日当东盛名苑业主委员会委员代表来到琼山区房管局提交资料备案时,却被告知选举结果不符合相关规定,拒绝接收备案。

  被东盛名苑业主委员会选出的委员代表乌先生说,小区在成立筹备组之后,琼山区房管局作为东盛名苑小区业主大会的监管指导单位,未能履行引导职能,在投票选举前筹备组也征求房管局建议,但在选举当天房管局未派代表来现场监督指导。如今选举结果出来却说不符合相关规定。

  南海网记者联系到琼山区房管局物业部的谢主任,谢主任说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投票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才有效。而东盛名苑已入住户主近400多户,但参加选举的户主只有174户,参加投票选举的人数未达到50%选举结果无效,因此不能接受相关资料的备案。针对业主提出房管局未能履行引导监督职能的说法,谢主任表示业主筹备组成立之后未能主动联系房管局相关部门并征求建议汇报进展,双方对此各执一词。

  成立业主委员会受阻将请示住建局

  东盛名苑业主邓先生说,东盛名苑所住的住户很大一部分属于海南“候鸟人群”,3、4月离开海南岛,冬天11、12月份才返回海南入住。这就很大程度上决定小区业主未能参与投票,近一半以上业主未能达到是情有可原的。东盛名苑的业主委员会在成立初期百般曲折,根据相关部门规定程序步步落实,费尽心思致力建立公益事业的维权组织却在选举结果出来后被告知无效。

  目前,经海口琼山区房管局相关人员和东盛名苑业主沟通,他们将于下周将情况反馈至海口市住建局,征求相关部门建议,并请求酌情针对海南房屋居住人群的特殊情况对待。东盛名苑业主们坚定信念建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并表示将维权进行到底。

  律师解读:

  南海网咨询律师李君告诉南海网记者,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首次业主大会的成立由房管部门协调、业主委员会需到房管部门备案。

  而根据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海口房管局相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认定东盛名苑业主投票选举无效,因此未能接受业主委员会相关资料备案。针对海南特殊住房居住人群,东盛名苑业主可考虑向上一级住建局单位请示批准,但可能还需要经过很长的一段维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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