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为何在中国不受欢迎
岑嵘每日商报

说三道市
本报评论员 岑嵘
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说我国将有规划地试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计划,有望明年一季度出台。
“以房养老”是一种新型的养老保险(放心保)业务,即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在继续享有住房使用权的情况下,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再将住房出售或出租。由此,老年人既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又能将房产提前变现用于养老。其操作形式类似于把“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因此又称“倒按揭”。
其实“倒按揭”绝非什么新鲜玩意儿,在我国多地都曾经推广过,只是业务清淡罢了。在一百多年前的莫泊桑的小说《小酒桶》里,讲的就是倒按揭的故事。女主人公马格格瓦,将其田庄以每月250金法郎至她寿终的价格卖给一个叫希科的老板。可是马老太太健康得很,希科为了让她早死,想出一条诡计:让滴酒不沾的马格格瓦染上了酒瘾,最后希科成功地早早获得了马老太太的田庄。
时至今日,倒按揭有了很大变化,但为何在中国仍然开展不起来呢,主要原因是父母普遍认为房产是留给儿孙的重要遗产,不能抵押。另外有了钱也未必能买到优质养老服务。因此,中国不妨考虑一些更人性化的办法,比如可以参考新加坡的方法:60岁以上的老人把房子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由后者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老人去世时产权由这些机构处理,“剩余价值”(房价减去已支付的养老金总额)交给其继承人。完全避免了中国老人们所顾忌的“抵押了房产被儿孙们指着耳根骂怎么办”的老大难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