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李阳离婚案再起波澜 为财产执行告到三中院

孙菲北京晚报

  李阳离个婚,官司一大串。在他和前妻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后,前妻以李阳未履行完毕为由,就1200万元的财产折价款和5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李阳提出了执行异议,该离婚案再起波澜。

  李金(KIM LEE LI)诉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法院于2013年2月3日作出了民事判决。判决生效后,李阳与李金曾达成和解,并签订了《财产履行协议》。如今,李金申请强制执行。

  异议人李阳诉称:其已按《财产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完成了全部1200万元财产折价款的支付,包括一笔540余万的卖房款,一笔390万的转账汇款,以及一笔通过法院转账的260余万元的款项。

  被异议人李金辩称:其认可本案已经执行的数额只有从法院领取的260万元案款,以及李阳代为偿还其某处房产贷款的82万余元,对其他款项均不认可,认为除上述款项之外,剩余款项应该继续执行。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最终认定李阳已支付给李金的款项包括:由其代为偿还李金某处房产贷款的82万余元,一笔390万的转账汇款,以及通过法院转账的260余万元,共计金额732万余元,剩余款项李阳应当继续支付。

  李阳不服该执行异议裁定,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复议申请,三中院依法受理此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