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京停办通道等不具居住意义异常形态房屋登记手续

孔祥鑫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记者 孔祥鑫)记者24日从北京市规划国土委获悉,该部门通知北京市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停止办理不具有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常形态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手续。

  据介绍,“停止办理不具有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常形态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手续”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认定:一是房屋形态不能满足居住功能。如面积过小不能进行居住;或者原本使用功能便是为其他房屋的使用提供配套性服务的,如用于通行的廊子或通道;或者设计用途本身为非住宅,如用于存放汽车的车库等。二是要求对上述不具备居住功能的房屋进行单独转让的。三是要求上述不具备居住功能的房屋登记为“住宅”用途的。

  北京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存在上述三个方面问题,又无法提供合法审批证明文件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停止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也就是说,擅自将不具有实际居住意义的异常形态房屋进行交易并要求按“住宅”用途进行转移登记,属于擅自改变规划用途,不符合登记要求,因此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