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太原市“禁煤区”范围已达1574平方公里

新华网

  新华社太原11月21日电(记者魏飚)记者从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太原市“禁煤区”范围从2017年的1460平方公里扩大到现在的1574平方公里,新增区域主要来自阳曲县和娄烦县。

  2017年,太原市建成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除太钢、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西山白家庄矸石热电厂及保留的燃煤热电厂外,城市六区、综改示范区(太原市区范围)、不锈钢园区共计1460平方公里范围被纳入“禁煤区”。在此区域内,除相关企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燃烧、使用、采购、储存、囤积、运输、销售煤炭及其制品。

  2018年,太原市开始大力推进“三县一市”农村地区“煤改电”“煤改气”,当年全市完成“煤改气”“煤改电”19.8万户,年可减少燃煤100多万吨。同时,该市所属清徐县、古交市、阳曲县、娄烦县县城区域也被划为“禁煤区”。今年,“三县一市”“禁煤区”范围再次扩大。

  2019年,太原市继续推进平川地区农村3.4万余户“煤改电”“煤改气”。截至11月8日,已完成改造3.1万余户,剩余工作也已进入扫尾阶段。依照要求,凡是完成清洁供暖改造的村庄要实施“一清二拆(清存煤、拆燃煤锅炉火炉、拆煤灶)”,并全部划为“禁煤区”。“禁煤区”范围内除煤电和原料用煤企业外,禁止储存、销售、燃用煤炭,同时加大对土小燃煤设施的排查取缔力度,杜绝原煤散烧。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