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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R降了,我的房贷利率啥时候调?

薛瑾 中证金牛座

  “新闻上看到LPR下调的消息,昨天给银行打电话问过了,因为我的房贷重定价日是1月1日,所以暂时没有影响,房贷利率还要等到明年调整。”北京居民陈女士告诉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自己的房贷在交通银行,当时办理贷款的时候,按照默认选择了1月1日作为重定价日。

  日前最新公布的2月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显示,5年期以上LPR为3.95%,较此前一月下降25个基点,创下自2019年8月LPR机制改革以来最大的降幅。

  对于存量房贷客户来说,能否尽快享受到LPR调降“福利”,“重定价日”是关键影响因素。

  “下个月实际贷款能不能降,还得看重定价日。比如合同上约定的重定价日是2月23日,这波LPR下调的‘福利’就能享受到。存量客户的重定价日,目前在我们银行是不支持修改的。”光大银行一位个贷经理表示。

  “本次LPR下调,对于新发放贷款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如果是2月20日以后的新发放贷款,就会用央行最新公布的LPR。但需要注意的是,本次调整成功后,在下一个贷款重定价日,还会按重定价日前一月公布的LPR再重定价。例如客户贷款明年的重定价日是2025年1月1日,就还会按2024年12月公布的LPR再重定价。”某股份行总行个贷部门人士对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表示,“对于存量贷款,比如已经在今年重定价过的,要在下个重定价日再采用当时的LPR。”

  “房贷合同约定里的利率,选浮动利率的,就是LPR加点,同时约定重定价日。LPR取值是首次定价日及重定价日当期央行公布的LPR”。上述个贷部门人士表示,“大部分房贷重定价日都在1月1日,也会有其他日期。如果客户对此较为在意,可以在办理贷款的时候申请其他日期,这一项在合同里是填写项。还有银行选择定在发放日。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不能修改。”

  “央行这一波调降,如果后续不再调高的话,重定价日在2月20日以后的客户能最先赶上。”该人士称。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咨询了多家银行,这些银行均表示存量客户不能对重定价日进行修改。“重定价日一般在办理贷款的时候就确定下来了,会写在合同里,一般不能再更改。”农业银行一位客户经理表示。

  此前,有多位邮储银行的房贷客户反映,2月1日-2月20日期间,邮储银行曾开放过重新定价日“可选择变更为指定还款日”,不过目前申请通道已经关闭。

   

  图片来源:社交媒体

  “之前我的重定价日是1月1日,贷款发放月是4月。2月20日看到通知,我果断把重定价日修改了,次日自动生效。当时还特意问了客服,4月1日我的房贷才可以改到新的利率,依据的是3月20日的LPR。”安徽一位贷款用户表示,自己房贷利率1月已经调整过了,客服对他表示4月1日还会再调整一次。

  部分银行还表示,可以与具体的经办贷款行协商。“一般来说,可以向支行提出申请,能不能改还得看协商结果。即便是协商后能够更改,变更也得是次年生效。”北京银行一位客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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