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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子公司征求意见稿发布 多家私募称已与银行沟通后续合作事宜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吴娟娟)10月19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理财子公司征求意见稿”),规定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私募理财产品的合作机构可为合规并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对此,多家私募基金表示,理财子公司征求意见稿认可了私募基金与银行合作中的投资顾问地位,已经与银行就理财子公司方面的合作进行沟通。

  上海银叶投资固定收益投资总监黎至峰表示,理财子公司征求意见稿明确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可以投资顾问身份与理财子公司合作,私募基金投资顾问身份获认可。黎至峰透露,已与部分银行沟通后续合作事宜。目前银行需要借助外部资产管理机构力量,推进低风险稳健收益型产品发行,以稳定理财的资金端。

  千为投资投资总监王林表示,一直与银行保持密切沟通,对银行的投研和相关政策保持密切关注。王林称, 银行目前对满足内部风控要求、风险可控、收益稳定、符合监管规定的标准化固定收益类产品需求量较大。

  另一家固定收益类私募产品经理也表示,理财子公司征求意见稿充分反映了当下银行以及相关机构的现状,理财子公司相关规定相较此前的理财新规更为宽松。他的解读为,监管引导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将信贷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分离,一方面,禁止此前的资金池,多层嵌套业务,另一方面,鼓励银行以合理的方式开展合规资产管理业务。

  两家银行资产管理部负责人也都表示,理财子公司征求意见稿充分考虑银行在净值化转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有利于银行稳步推进资产管理业务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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