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然事件对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启示
C CFTC对安然在线的监管
监管局限于市场操纵行为的调查和指控
2000年,CFTC出台《商品期货交易现代化法》(Commodity Futures Modernization Act,CFMA)。依照CFMA,CFTC将交易场外商品衍生品的电子交易平台归类为豁免商业市场(Exempt Commercial Markets)。场外市场豁免监管的理念来自于1999年美国总统金融工作小组的《场外衍生品和商品交易法报告》。该报告认为相对宽松的监管有利于金融创新。此外,商品交易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投资者和防止市场操纵,而参与场外市场的大多是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这些机构都有足够的能力保护自身利益和控制风险,不必再加以严格的监管。
但是,如果电子交易平台存在价格操纵行为并对期货市场造成不良影响,CFTC仍有权力进行调查和指控。安然在线掌握所有交易的执行价格、数量和对手方等信息,但从不对交易商公布。信息披露制度的缺失造成信息不对称,尽管安然在线成立后,各类电子交易平台的出现及竞争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信息不对称,但是市场普遍认为安然在线会利用获取的信息操纵市场。2004年CFTC成功地指控安然在线的交易员,于2001年7月19日拉升天然气现货价格,导致NYMEX天然气期货价格严重偏离供求关系,达到投机获利的目的。
安然事件引发关于场外市场监管的讨论
2001年12月,安然因会计假账问题宣布破产,安然在线被UBS瑞银集团收购,给场外市场带来负面影响。一是流动性的消失。在单一做市商模式下,交易商都直接与安然交易。安然退出后,交易商短时间内难以找到交易对手方,导致商品场外衍生品市场规模大大缩水。二是违约事件的爆发。安然在线的定位是场外市场的电子交易平台,并未引入当时只局限于期货交易的集中清算机制。由于缺乏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大量交易商因为安然的违约损失惨重。
安然事件引发了关于是否将场外市场纳入CFTC统一监管范畴的讨论。但是,一方面商品场外衍生品市场的参与者仍积极游说监管部门,强调场外市场的灵活性和创新性;另一方面,安然事件和2009年金融危机不同,并未真正引起系统性风险。尽管场外衍生品市场有短期停滞,但是缺失的流动性很快被新兴的ICE填补。此外,安然的离去造成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吸引大量对冲基金参与投机交易,成为新的流动性提供者。所以,尽管当时加强场外市场监管的呼声甚高,但是CFTC最终并未将场外市场纳入监管范围;而一直到2006年的Amaranth对冲基金场内、场外监管套利事件发生后,2008年CFTC才获得一直被免于监管的场外衍生品的监管权,并对拥有“显著价格发现功能合约”(Significant Price Discovery Contracts,SPDCs)的ECM也有了监管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