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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一天蒸发超300亿 光伏行业呼吁“531”新政能有缓冲期

每日经济新闻

 

 “531”光伏新政在业内持续发酵后终于迎来了“松口”。昨日,包括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中国光伏产业协会等先后发公告称,经再次向行业相关主管部门了解,已取得2017年普通地面光伏电站指标的项目,在今年6月30日前并网的,仍执行2017年标杆电价。

  但对于新政中的其他条款,目前仍未见国家有关部门的松口迹象。《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从6月3日下午开始,通威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先后召开电话会议向机构、投资者通报此次光伏新政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包括广东、浙江杭州等地的光伏太阳能行业协会也先后给各个企业下发问卷调查表,评估此次新政所带来的影响。

  光伏行业最后一个“630”?

  “兄弟姐妹们,‘630’的项目我们还要抢工期,不过,这真是光伏行业的最后一个‘630了’。”这是昨日行业协会最新公告发出后,许多光伏行业人士在朋友圈转发并对此发出的感叹。

  所谓“630”政策,是指往年备案的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如果于当年6月30日前仍未投运,将执行新一年度上网电价,故而光伏行业存在抢“630”之说。因此,每到年中之际,光伏行业便会发生大面积的“抢装潮”。显而易见,“630”政策已经成为光伏电价的核心政策,对市场行情、组件供应、项目收购等形成了巨大影响,已经成为行业从业者的重大心理预期之一。

  但本次“531”光伏新政中明确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I类、II类、III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和0.7元(含税)。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公司与投融资业务部律师寿方亮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很多光伏项目投资、并购或总承包协议中,当事人根据“630”政策的预期,设置了保电价的兜底条款或保证(如转让方保证光伏项目“630”前并网并保证上网电价,总包商关于“630”之前项目并网的工期承诺),若严格按照“531”光伏新政,可能会出现一批违约和争议纠纷。不过,从现在主管部门的松口来看,一定程度减少了大面积违约和争议纠纷的发生。

  “即便严格按照‘531’政策执行,电价下降会对5月31日还未并网的项目收益率产生影响范围也不大,这部分项目规模可能只有5GW到6GW,毕竟年初以来组件价格也在一直下降,所以应该影响会更小。随着地面电站系统成本及分布式电站系统成本下降,在光伏系统成本下降趋势下,很容易覆盖此次电价下调的影响。”一位不愿具名的光伏研究人士向记者表示。

  各地征求意见评估对行业影响

  “我现在准备参加机构电话会议,晚点结束后再联系可以不?” 6月3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尝试联系一家光伏上市公司高层采访,他这样向记者表示。

  事实上,6月3日下午,通威股份、隆基股份、林洋能源、正泰电器等均召开电话交流会议,向机构和投资者解读“531”光伏新政带来的影响。

  昨日晚间,金辰股份也召开电话会议,主题为“光伏设备角度解读光伏新政”。总体而言,目前各家企业对外均表态称对上市公司影响并不大,自身经营战略也早有应对举措,各家上市公司共同的观点是光伏行业将迎来新一轮洗牌,其中对中小企业影响最大。

  兴业太阳能 (00750,HK)方面昨日也向记者表示,有关光伏新规主要影响上游制造,行业扶贫、超跑及领跑项目则不受影响。而集团去年调整策略,加大在扶贫及超跑领跑项目的发展,在云南的扶贫相关项目便达160个,因此集团不大受今年光伏政策调整的影响。

  但这并没有缓解市场投资者对此的恐慌情绪,昨日光伏板块现明显下跌。截至发稿,太阳能发电指数下跌2.95%,阳光电源、三超新材、福斯特等跌停,跌幅超过9%的中国光伏上市公司超过16家。其中,在美股和港股上市的晶科、协鑫新能源跌幅超过13%。据统计,前述企业市值总计蒸发超过300亿元。

  与此同时,包括广东、浙江杭州等地的光伏太阳能行业协会也先后下发问卷调查表,向企业征求对此次“531”光伏新政的意见或建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广东省太阳能行业协会下发的调查表看到,要求各企业将已填写签订合同但未开工,或已开工未并网的项目数、装机容量数据、新政对企业造成的影响,以及如何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从而评估此次新政对广东省光伏行业的影响,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呼声。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新政中的其他条款,目前仍未见国家有关部门的松口迹象。昨日下午,航禹太阳能所在的“全民光伏”自媒体公号也发出联名建言信,希望国家能给予户用光伏电站一定的补贴支持额度,设定规模上限,给予2018年5月31日(含)之前备案的户用光伏电站一定的并网投运缓冲期等。

  “531”光伏新政明确,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但新政中并未明确表示分布式光伏项目是否包含了户用光伏,从而也引起了业内人士的热议。

  航宇太阳能方面表示,将对此次三部委通知的意见与建议通过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委员会转达至有关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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